【冒警索裸片】涉冒警向5女子索取全裸影片 港鐵職員認冒警等11罪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1/26 15:16

最後更新: 2021/11/26 17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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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冒警向5女子索取全裸影片,港鐵職員認冒警等11罪候判。(資料圖片)

港鐵車務表現主任疑在港鐵電腦系統搜尋6報案女事主資料後,涉冒警及要求其中5名女子自拍裸體影片,當中包括2名未成年少女,最終未有成事。涉案主任被控冒充公職人員、提供製作色情物品等控罪,今(26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11項控罪。辯方求情時指,被告在職場上受到異性不愉快的對待,令其產生壓力,加上對異性好奇,促使被告犯案。暫委法官將案押後至12月17日判刑,期間為被告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,被告押後侯判。

被告方雄舜(36歲)案發時為港鐵車務表現主任,被控3項冒充警務人員、3項刑事恐嚇、2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、1項企圖欺詐、1項提供未滿16歲人士製作色情物品及1項提供未滿18歲人士製作色情物品。案發於2020年6月至11月期間,5名事主年齡介乎15至55歲。

辯方求情時指,本案罪行嚴重,被告在職場上受到異性不愉快的對待,令其產生壓力,加上對異性好奇,促使被告犯案,意識到自己需要尋求專業協助。被告於事發後獲家人積極支持,家人指被告為人善良,對其作為感到驚訝,認為他必定承受很大的壓力,代表律師要求法官為被告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。法官遂將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判刑,以待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,被告還押侯判。

案情指,被告於案發時為港鐵車務表現主任,可使用港鐵內部電腦系統,並以此取得事主個人資料,如電話號碼等。

其中26歲事主X於2020年6月9日在尖沙咀站報案,指遭不明男子尾隨,3天後被告多次以不同電話致電及性騷擾X,指希望對X進行愛撫及撫摸其乳房,又形容X年輕貌美,並要求X發放裸體影片,翌日更威脅使用X的個人信息貸款或報讀課程。

55歲的事主Y,任職港鐵站助理時因涉偷竊而被解僱,同年8月5日被告以鄭姓警員身分聯絡Y,要求Y自拍裸體影片,當中更要求Y於片中穿上制服及束起頭髮,再脫下制服,扭動腰部,並不可遮蓋身體任何部分,限時15分鐘內將影片交予被告,以換取被告處理她的偷竊事件,並威脅Y會向媒體披露她所涉案件。

另一名事主為39歲港鐵職員Z,她早前曾上報如廁後被偷拍,被告於同年9月3日向Z稱,看過Z被偷拍的如廁影片,威脅Z製造裸體影片予他,否則公開片段。另外,被告於同日向同事A展示1張印有A姓名、身分證號碼的60萬借貸申請表,但被告未有使用以上資料作借貸申請。

同年11月2日,15歲事主B因被人偷拍裙底後報案,被告於11天後自稱是警員聯絡B,並向B表示涉案疑犯涉及1宗毒品案件,要求B拍攝裸體影片。B隨後向母親求助,並於同日報案,在警方指示下,B以WhatsApp 要求面對面將影片交予被告,惟遭被告拒絕。

同年11月16日,16歲事主C因偷竊被捕,被告於2天後致電C,被告自稱是警長,並向C表示若她提供裸體影片,自己就會停止案件調查及取消C案件。C遂起疑,並要求朋友將對話錄音及於同日報案。警員假扮C相約被告性交,被告於3天後應約,並在長沙灣港鐵站被捕。

警員於被告的褲袋、背囊及辦公室櫃桶內搜獲4部涉案電話,並發現2段偷拍裙底片段。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與A關係不佳,而作出相關行為,案中事主最終沒有向被告提供任何全裸影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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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